为持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覆盖面,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办理参保及缴费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待遇,2023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缴费时间延长(以下简称:延缴期),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资料图)
参保及缴费延长时间按人群有所不同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相关院校、中小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办理参保及缴费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广州市其他城乡居民(包括:持居住证人员、灵活就业及非从业人员、未成年人、老年居民等),办理参保及缴费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按时参保缴费可享受全年医保待遇财政补助最高达七成
缴费标准仍按照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98元/人,财政按每人920元予以补助;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528元/人,财政按每人790元予以补助。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如果把医保统筹基金的基金池看成一个巨大的“存钱罐”,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相当于往“存钱罐”里存钱,而财政按照相应的标准给予补助也放入“存钱罐”里,用于报销参保人所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医药费、手术费等,来减轻参保人医疗负担。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逐年提高,但从金额上看,财政补助仍然是当前主要的筹资来源。
在延缴期内完成参保及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举例来说,张先生在2023年2月办理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缴费手续,那么他在2023年1月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予以报销。张先生可以回就诊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也可以前往各区医保分中心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手续,具体所需材料可通过“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的“医保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参保及缴费
目前,广州市已开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为城乡居民提供缴费服务。
您可以通过“穗好办”APP、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途径线上参保,线下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参保成功后,您可以在申报的银行账户内足额存入应缴费用待其扣费,或通过“粤省事”“粤税通”等小程序线上缴费,也可以前往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内各对外营业网点现场缴费。具体参保及缴费渠道见下表: